“互聯互通 共享共治”——如何進行網絡空間管理,是首屆世界互聯網大會上最熱門的話題之一。環顧世界上各個互聯網大國,他們都是如何進行網絡管理的?自由的互聯網世界,有哪些共同的不能觸碰的底線?
——美、英:嚴查社交網站、BBS 對暴力恐怖說“NO”
據美國媒體報道,從2010年6月起,美國國土安全部分佈在各地的指揮中心已開始執行“社交網絡/媒體能力”項目,對網上公共論壇、博客、留言板等進行常規監控,多個知名社交媒體及衆多熱門博客均在監控名單中。
美國政府一直通過社交網絡蒐集各種信息。2011年,推特同意將用戶發佈的全部微博(約爲每天2.5億條)交給美國國會圖書館收作電子檔案。美國國土安全部設立了“社交網絡監控中心”,專門在臉譜、推特、聚友等社交網站、政治博客及其他網站中搜尋相關信息,以保護總統安全。
英國的警察和情報部門能夠在特定情況下獲取通信數據,以調查嚴重犯罪和恐怖主義,保護公衆安全;允許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及電信公司安裝硬件,儲存通信數據長達一年。新立法還要求社交網站保留用戶相關信息記錄,以備查詢。
隨着英國網絡問題日益增多,僅僅通過行業自律有時難以達到治理效果。特別是2011年8月倫敦等地出現的嚴重騷亂,更是給英國政府敲響了警鐘。在這次騷亂中,網絡和社交媒體被騷亂分子用來互通聲氣、推波助瀾,多個社交媒體被廣泛用於組織騷亂。英國首相卡梅倫當時就表態要對網絡加強監管,制止把社交媒體用於暴力的行爲。
——德國:欲在歐洲建獨立互聯網
德國總理默克爾2014年2月提議,在歐洲建立一個獨立的通訊網絡,避免歐洲國家之間的電子郵件和數據繞道美國。
網絡專家認爲,默克爾提出建設歐洲通訊網的倡議,可視爲是繼續推動歐盟一體化建設和加強歐洲通訊網絡安全性的一項重要舉措,意在組建一個可不經美國傳輸電郵,並傳輸、儲存數據的歐洲自主可控的通訊網絡。
——俄羅斯:知名博主按記者管理
俄聯邦安全總局主要負責對互聯網上所有不良信息,特別是涉及俄國家安全的信息進行監控;媒體與文化管理局主要負責對傳媒、信息和通信技術進行監管;俄內務部特種技術措施局具體負責網絡安全,接受網民關於不良網絡信息及程序的舉報;俄內務部網絡監控中心主要負責監控“推特”、“臉譜”等新興媒體。
從2014年8月1日起,俄羅斯關於博客的新法規正式生效。根據規定,根據網站訪問量統計,凡是日均訪問量超過3000人次的博客作者被認定爲知名博主,須被列入俄通信、信息技術與大衆傳媒監督局的監督名單。另外,凡被認定爲知名博主的博客作者,部分等同於媒體記者,須遵守俄法律對大衆媒體的相關規定。
——新加坡:禁訪上百個政治性網站
新加坡在網絡管理方面非常嚴厲。新加坡的《互聯網操作規則》對網站“禁止內容”提供了明確而具體的判斷標準。《管理法》規定,在新加坡的網絡服務供應商(ISP)和擁有網址的政黨、宗教團體以及以新加坡爲對象的電子媒體,均須在新加坡廣播局註冊並接受管理,受管制的內容涉及“反政府和影響民衆信心”“煽動種族和宗教仇恨、歧視”“危害公共安全和國防”等。
新加坡還將上百個政治性網站列入禁訪者清單,不遵守規定的ISP將被吊銷執照或罰款,私下訪問者也會受到刑罰。政府還鼓勵服務供應商開發推廣“家庭上網系統”,協助用戶過濾掉不適宜看到的內容。
——馬來西亞:散佈謠言要判刑
馬來西亞《資訊及多媒體法》規定,利用互聯網散播謠言或發佈不正確消息者,除罰款外還可判處最高3年徒刑。
——日、韓:BBS、郵箱註冊必須實名
在日本,在信息發送者發送違法信息的情況下,登載該信息的網站管理者負有連帶民事法律責任,有義務視情況刪除相關信息。從現有案例看,日本執法和情報機關24小時監視、收集和分析網上信息,包括電子郵件。根據現有法律,日本警方在發現可疑信息後,有權要求ISP和網管提供相關信息或查封網頁。
在日本,多數網上論壇採取會員制,會員有義務向ISP和版主提供詳細、真實的個人信息。爲避免不負責任的言論引發法律糾紛並節省人力,日本各大新聞機構和報社不在其網絡新聞中開設“評論欄”,一般網民只有到專門的BBS和網絡論壇中才能隨意發表匿名評論,客觀上將網絡評論和匿名信息的社會影響程度降到最低。
在韓國,各個網站都要求申請網站郵箱或聊天賬號等的用戶填寫詳細的客戶資料,填報真實姓名、住址、身份證號、職業等詳細信息。爲杜絕虛假信息,網站對每個申請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覈實無誤後,才提供郵箱或賬號。通過這種方式,可以對上網聊天和發送電子郵件的用戶真實資料進行備案,防止不法之徒利用虛假信息從事網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