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國家工商總局就網絡交易平臺內易發的違法違規問題,向社會發布風險警示,督促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進行對照梳理和自我整改,進一步加強平臺管理。
國家工商總局此前監測發現,網絡交易平臺內易發的違法違規問題有以下幾點:
一是主體準入把關不嚴。一些網絡交易平臺內存在未辦理營業執照,卻以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辦理工商登記註冊方能使用的企業名稱從事經營活動的網店。一些平臺內存在未依法取得行政許可,從事食品、化妝品、保健品等經營的網店,違反有關市場主體準入方面的規定。
二是商品信息審查不力。一些網絡交易平臺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存在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無合法進口來源證明等問題。平臺經營者對平臺內商品信息的進入審查、日常監測、違規處置不到位,在處理權益受損者維權訴求和監管部門的執法協查時門檻高、效率低。平臺經營者涉嫌在明知、應知、故意或過失等情況下爲商標侵權、虛假宣傳、消費侵權等行爲提供便利和實施條件。
三是銷售行爲管理混亂。違規促銷,如一些平臺和平臺內經營者存在“活動前先提價、後打折”,“先低價打折吸引消費者關注、後以無庫存爲由不予銷售”,“未如實全面介紹促銷活動內容誘導消費者盲目消費”等違規促銷行爲。一些平臺存在虛假宣傳及廣告違法問題,如使用“全網價格最低”、“史上最低價”、“銷量第一”、“排名第一”等絕對化語言進行廣告宣傳。
四是信用評價存有缺陷。主要是用戶評價真實性難以考證,無法區別真實交易和虛假交易,評分累計值參考因素單一;評分權限設置不合理,使部分商品在保質期內出現問題時消費者的自身權益難以得到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