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電子商務是社會公衆關注度非常高的話題。中國的電子商務今天不僅是世界第一,它的複雜程度我想也是世界第一。
在這個大背景下,2013年底,全國人大財經委明確在今後五年內出臺電子商務法,也是電子商務第一次明確被列入了最高立法機關的議事日程。我個人估計立法日期在2018年前後。
電子商務立法面臨着哪些可能的特殊問題,跟電子商務有什麼關係?
與國外相比,我國的電子商務法立法需求主要有三點不同。
首先我國的電子商務主要以本土電子企業爲主,比如阿裏巴巴、天貓、淘寶等,發展過程中的創新性和顛覆性更強;第二,我國市場經濟、市場信用的法治建設是在成長中,虛擬與現實的法治環境同步建設,面臨的問題可能更復雜;第三,電子商務包括互聯網金融產業,對創新和發展有更高要求,在創新能力強的產業基礎上,如何建立有效法治環境難度確實也比較大。
我對電子商務立法有三個方面的想法。第一,立法首要目的是促進發展,讓創新有法可依,使法治建設儘快跟上產業發展步伐。第二,進行專項的法律整合,取代分散的部門規章管理辦法。第三,電子商務幫助製造業轉型升級,幫助零售業建立新模式,我們立法要加速或確保這一進程順利實現。